温州金属材料流通商会商会
温金商字[2014]03号
关于增补商会常务理事的决定
为了加强商会理事会队伍建设,根据温州金属材料流通商会章程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,吸收热心于商会工作、有奉献精神的优秀企业加入到商会理事会。 经7月25日商会执行会长扩大会议审议通过,决定增补温州市鹿城区南郊金
益建材经营部为商会常务理事单位。
温州金属材料流通商会
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